第24届东协领导人会议于2014年5月10日至11日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召开,如何进一步推进覆盖亚洲16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进度将是重要议题。RCEP由东协十国发起,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目标是消除内部贸易壁垒、创造和完善自由的投资环境及扩大服务贸易。
2012年11月,东协十国与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纽西兰宣布正式启动RCEP谈判,开始自贸区建设进程。按照预测时间表,谈判将于2015年年底完成并最终达成协议,之后进入实施阶段。
据2012年8月首届东协与自贸伙伴国经贸部长会议上通过的「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RCEP谈判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及争端解决机制等八方面。
自2013年5月在文莱举行首轮谈判以来,RCEP迄今已举行第四轮谈判,在前三轮中,市场进入自由化模式和各领域案文谈判均进入实质性阶段,各方在关税减让模式、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和建立规则领域机制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2014年4月初刚在中国大陆南宁结束的第四轮谈判又在货物、服务、投资及协议框架等广泛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
RCEP谈判中国大陆代表团团长、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表示,首先,RCEP成员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日本国内生产总值比最落后的缅甸高300多倍,经济水平巨大差异造成利益诉求南辕北辙,不利于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其次,各成员国都有自己的敏感领域,立场不同。例如印度平均关税在RCEP各国中最高,担心RCEP会使其相关产业受冲击;澳大利亚已是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成员,与美国缔结自由贸易协议(FTA),在谈判中很可能主张加入环境及劳工等对于其他多数国家来说过高标准的内容;而日本则对开放农产品市场高度敏感。此外,双边自贸协议是RCEP谈判推进的基础。目前,谈判以东协和另外6国签署的5个「10+1」自贸协议为中心,尽管16个成员国之间已达成多份自贸协议,但现有协定显然还不够。
l 目前,日「中」、「中」韩、「中」印及「中」澳尚未达成双边自贸协议。这些双边自贸协议如无突破,RCEP也很难取得进展,其中,中日韩自贸区作为RCEP的核心,如果进展缓慢,也必然会影响RC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