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09年新增入法检目录商品过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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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06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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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纺织网7月6日消息:记者今天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获悉,为保持外贸稳定增长、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第四次延长2009年1月1日新增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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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中国第一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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