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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调整2011年法检商品目录 涉及220个纺服商品税号

发表时间:2010-12-31      发表评论



  2009年、2011年两次调整后纺织服装进出口法检目录对比.zip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1年)>的公告》。

  公告对2008年底公布的《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的公告》所列商品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09年新增的法检商品中,有220个纺织服装商品税号进出口均需要进行检验、85个服装税号取消了出口法检要求、仅须进行进口检验。取消出口法检的85个服装税号主要是丝、毛以及其他材料制针织服装,在针织服装总体出口中所占比例较小。

  2008年底质检总局公布新增进出口法检商品目录后,许多服装出口企业向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反映涉及商品法检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新增法检商品的检验曾先后三次实施过渡期管理。对于新增法检商品现行的过渡期管理何时到期、新调整目录商品如何实施检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将继续关注。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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