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 网站首页
WTO | 自由贸易协定 | 国别专栏 | 贸易实务 | 商务 | 进出口统计 | 配额
现在位置:频道首页 >> 信息正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12-19      发表评论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就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提出的有效申请完成了审核,决定排除其中部分商品,有关事项如下:

  对附件清单所列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附件: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稿件来源:第一纺织网

短信订阅】【信息定制】【发表评论】【收藏此页】【纺织通】【联系行业分析师


  相关资讯  
  • 福建省八部门印发关于支持莆田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3-21
  • 湖南省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品牌培育办法 2023-12-29
  • 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2022-09-14
  • 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2023-12-28
  • 四部门关于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12-05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蒙古国洗净毛绒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3-07-13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根廷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3-10-25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匈牙利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3-10-30
  •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标题:
    内容:
    查看更多评论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
       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网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本网发表的作品,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图片新闻
    信息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热门关键字: 配额 产业 家纺
    分类查询
    政策: 法律  法规  公告
          规章  通知  预警
    政府: 国务院 国资委 发改委
          商务部 外交部 财政部
          外管局 海关 央行 税务
          质检 工商 协会 商会
    机构: WTO DOC CITA
          USDA JCCT
    区域: 美国  欧盟  印度
          日本  韩国  巴基斯坦
    贸易: 进口 出口 配额 争端
          结算 技巧 信用证
    投资: 案例  环境  策略 
          分析  走出去
    产业: 战略  升级  集群
          趋势  品牌
    财政: 融资 理财 消费
          出口退税
    金融: 外汇 期货 资本 保险
          银行 股市 债券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信息定制
    第一纺织专业网站群  
    CopyRight ©2005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