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发布第1266/201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来西亚的手套(西语:guantes,confeccionadoscontejidodepuntoCIENPORCIENTO(100%)materialtextil,recubiertosorevestidos,inclusoparcialmente,conlátexonitril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中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来西亚的手套征收FOB价56%临时反倾销税,对印度手套征收FOB价35.06%临时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来西亚涉案产品有效期6个月,印度涉案产品有效期4个月。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6116.10.00项下产品。
2019年8月6日,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对中国、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来西亚的手套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30000-334999/331850/norm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