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印尼财政部发布2019/PMK.010/161号法令《关于对合成纤维和人造短纤维的纱线(缝纫线除外)产品征收临时保障措施》
对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和5510.90.00的合成纤维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进口产品实施临时保障措施。临时保障措施为1405印尼盾/公斤(每公斤一千四百零五印尼盾)。
以上临时保障措施将于公布之日起三天内生效,有效期为2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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