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欧盟委员会(“欧委会”)收到欧洲人造纤维协会的反补贴申诉书,要求对中国、印度和越南的聚酯短纤发起反补贴调查,并于12月19日正式立案。本案涉案产品为聚酯短纤(PSF,海关编码:550320),2012年对欧盟出口4328.6万美元,同比增长91.6%。2013年对欧盟出口额为7765万美元,同比增长79.39%。经过我方历时一年的应对,欧委会2014年12月17日发布终裁,取消反倾销调查,无税结案。现将案件应对过程简介如下:
本次立案对涉案产业是一次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涉案产品成本低廉,工艺简单,但竞争激烈,供过于求。价格是竞争的唯一手段。一旦裁定征收反补贴税,即使是3%或5%的低税率,中国企业也将被迫退出欧盟市场。另一方面,涉案产品的国际市场一直受到各国反倾销措施的影响,近10年来,先后有欧盟、美国、印尼、巴基斯坦、南非等多个国家对涉案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海外市场已十分狭小。欧盟之前的反倾销措施于2011年结束。中国企业经过两年的努力,已逐渐打开市场。如果此次应对不力导致征税,不仅欧盟的市场大门又会对中国企业关闭,同时会引发其他国家的立案潮,2003年,正是欧盟最先对中国聚酯短纤产品发起反倾销阻击,导致后续国家纷纷跟进。
立案后,在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指导下,纺织商会于2013年12月24日召集涉案企业,协调应诉事宜。纺织商会一方面辅导企业填写问卷单独应诉,同时进行了大量的说服联络工作,组织了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等七家主要出口企业参与行业无损害抗辩,联手应对。2014年1月13日,欧委会公布抽样结果: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被选为抽样企业。3月5日,纺织商会代表行业向欧委会提交了无损害抗辩意见。3月-5月,欧委会对上述抽样企业和商务部进行了实地核查。纺织商会派员实地跟进了首家核查企业: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特种化纤厂。
2014年5月,为充分表达中国企业的意见,维护应诉企业的合法权益,纺织商会向欧委会申请召开听证会,并于6月下旬派遣听证会小组赴欧盟布鲁塞尔参加听证会并展开与相关欧盟行业组织的交涉游说工作。听证会上,纺织商会发言指出欧盟产业发起本次反补贴调查,其意图是想通过WTO许可的贸易救济程序达到排除竞争对手,垄断市场之目的;目前大部分欧盟行业数据都是积极的,欧盟产业并没有受到实质性严重损害;聚酯短纤是一种原料产品,中国出口至欧盟的产品对欧盟更广阔的下游产业意义很大,中方注意到欧盟一些下游用户协会纷纷站出来反对此次调查,充分说明了从欧共体利益来讲,更多的行业和企业反对设限。听证会期间,纺织商会小组还拜访了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纺织协会及申诉方欧盟人造纤维协会,与欧盟纺织协会总干事长及欧盟人造纤维协会主席举行了会谈,力图化解摩擦。此外,听证会小组还与多个欧洲下游用户、律师及相关利益方进行了会面,包括德国纺织工业协会、欧洲纺纱协会、欧洲无纺协会、德国进口商和用户、德国和波兰律所等。双方坦诚友好地沟通了彼此的情况,交换了法律意见,协调立场,相互支持,达到了联合抗辩的效果。2014年7月11日,纺织商会将听证会抗辩内容形成新的书面意见递交至欧委会。
2014年10月3日,欧委会发布终裁批露,拟不征收反补贴税。2014年12月17日,欧委会发布终裁,正式宣布调查终止。至此,行业无损害抗辩取得全面胜利。这是欧委会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在国内外强烈反设限的巨大压力下作出的不征税决定。本案是四体联动机制应对贸易救济案件的又一成功案例,保护了中国的聚酯短纤产业,保住了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市场份额。同时,该案也丰富了我会应对反补贴案件的经验,为以后贸易救济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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