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 协定范围涵17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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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1-10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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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京举行会晤,双方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会晤后,在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韩国通商产业资源部部长尹相直,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结束中韩自贸区实质性谈判的会议纪要。
中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商谈的覆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区。根据谈判成果,在开放水平方面,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同时,双方承诺在协定签署后将以负面清单模式继续开展服务贸易谈判,并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投资谈判。中韩自贸区谈判实现了“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的目标。(完)
背景资料:
中韩自贸区第14轮谈判于11月6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韩国通商产业资源部部长尹相直分别率团参加,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等领域的遗留问题展开磋商。
据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首席代表韩基元介绍,如果与中国签FTA,韩国商品的市场可能扩大70%。韩国也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进口来源地。据韩国通商产业资源部的数据,2013年,中国从韩国进口商品的进口额为1793亿美元,超过日本、中国台湾和美国,位列第一;对中国的出口占据了韩国全部出口量的26%。
尽管中韩FTA预计在今年年底签署、明年年初生效,但目前在一些问题上还在谈判,比如货物贸易。中韩FTA已经进行到最后关头。
韩中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过程一览
▲2004年9月:韩中经贸部长在“东盟10+3”财长会议上就民间层面联合研究韩中自由贸易协定(FTA)一事达成协议。
▲2005年-2006年: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RC)和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KIEP)开展有关韩中FTA的研究。
▲2006年11月17日:韩中经贸部长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高官会上就双方产官学联合研究FTA达成协议。
▲2007年3月-2010年5月:韩中进行FTA产官学共同研究。
▲2010年5月28日:韩中经贸部长签署关于完成FTA产官学共同研究的谅解备忘录。
▲2010年9月28日:韩中在北京召开有关自贸协定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就敏感问题进行协商。
▲2012年1月9日: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和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就启动韩中FTA谈判达成协议。
▲2012年2月24日:为启动韩中FTA谈判,韩国首次进行韩中FTA听证会。
▲2012年3月-4月:韩中两国召开有关签署韩中FTA的工作会议。
▲2012年5月2日:韩中两国正式宣布启动FTA谈判。
▲2012年5月14日:韩中在北京举行第一轮FTA谈判,设立以双方首席代表为共同秘书长的贸易谈判委员会(TNC)。
▲2012年7月2日:韩中在济州岛举行韩中FTA第二轮谈判,就商品、服务、投资等领域的谈判指南进行磋商。
▲2012年8月16日:韩中在中国威海举行FTA第三轮谈判。
▲2012年10月30日:韩中在韩国庆州举行FTA第四轮谈判。
▲2012年4月15日:韩中在中国哈尔滨举行FTA第五轮谈判,就原产地和通关手续等基本方针(modality)达成协议。
▲2013年6月27日:韩国总统朴槿惠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举行首脑会谈,就签署高水平的FTA达成共识。
▲2013年7月2日:韩中在釜山举行FTA第六轮谈判,就开放水平、一般·敏感·超敏感商品比重进行磋商。
▲2013年9月5日:韩中在中国潍坊举行FTA第七轮谈判,就“基本方针”(Modality)达成共识。韩中FTA第一阶段谈判基本完成。
▲2013年11月18-22日:韩中在仁川举行FTA第八轮谈判,启动第二阶段谈判。双方互换商品关税减让表,就产品的开放程度进行磋商。
▲2014年1月6-10日:韩中在西安举行FTA第九轮谈判,互换包括超敏感产品清单在内的所有清单和商品关税减让表,就商品的开放程度进行磋商,但未能缩小意见分歧。
▲2014年3月17-21日:韩中在京畿道一山举行FTA第十轮谈判,双方根据在第九轮谈判上互换的包括超敏感产品清单在内的所有清单,针对各类产品进行关税谈判,但没有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5月26-30日:韩中在四川举行FTA第十一轮谈判,就竞争领域相关规则中的普通原则达成协议,商定在竞争领域进行合作。
▲2014年7月3日:韩国总统朴槿惠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尔举行首脑会谈,就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韩中FTA谈判达成一致。
▲2014年7月14-18日:韩中在大邱举行FTA第十二轮谈判,就服务贸易、投资领域的自由化方式达成一致。
▲2014年9月22-26日:韩中在北京举行FTA第十三轮谈判,就四个领域达成一致,但就货物贸易领域未能缩小分歧。
▲2014年11月6日:韩中在北京举行FTA第十四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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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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