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13)年12月3日,中国大陆正式透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控诉美国商务部过去数年间对中国大陆产品所发动的13起反倾销措施,违反WTO反倾销协议相关规定。根据中国大陆之控诉,本件争端主要针对美国商务部于反倾销调查程序中所使用之集中倾销(targeted dumping)认定方法,其中包括美国在原始调查与行政复审中使用归零法则的问题。
本案为中国大陆至今对美国提出的第8件WTO争端案件,同时,也是今年度中国大陆所发动的第4起争端案件,所涉产品甚广,包括油井管、太阳能电池(板)及温水虾等13项产品,涉案金额约84亿美元。中国大陆希望透过本件争端案,一次性解决美国在反倾销调查程序中使用归零法则与集中倾销的问题。
中国大陆指出,美国商务部在该等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存在共通性的问题,包括:违法使用集中倾销计算法、拒绝给予出口企业单独税率、错误适用「不利推算条款(adverse inferences)」等一系列不符合WTO规则的做法。
以单独税率为例,美国商务部首先推定所有非市场经济体之制造商与出口商构成受中国大陆政府控制的单一实体,使用同一个高额税率,除非企业提出单独税率申请并举证其出口行为,在法律和事实上都不受中国大陆政府控制。中国大陆指称,实务上即使中国大陆企业提供了相关证据,美国商务部仍然不会给予适用单独税率。对此,中国大陆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表示,美国实行此一作法之目的,是为了提高对中国大陆出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之税率。如此,中国大陆产品的价格优势将大幅削弱,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中国大陆并非第一个针对美国使用集中倾销方法提起WTO争端解决的国家。事实上,南韩在今年8月29日提起的输美家用洗衣机争端案,便是针对美国实行集中倾销方法与归零法则之作法提出控诉。过去,将归零法则应用于加权平均对加权平均比较法和逐笔交易对逐笔交易比较法之案例,已经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遭到否决。然而,在集中倾销之认定方法中,被WTO争端解决小组裁定违反国际贸易规则之归零法则可以例外地被适用。本件争端案便是涉及美国使用正常价格之加权平均与个别出口价格逐笔比较方法,来计算集中倾销态样之倾销差额。因此,此一争端案件可谓首次挑战归零法则应用于加权平均对逐笔交易比较方法之适法性问题。
目前,中国大陆已经依照争端解决程序向美国提出咨商要求,美国应于10日内响应咨商要求。双方若未能在60日内达成协议解决本件争端,中国大陆有权请求成立专家小组针对本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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