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对阿富汗95%输华产品给予零关税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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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10-16 作者:驻阿富汗经商参处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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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7日和10月13日,中国驻阿大使徐飞洪和阿外交部长扎尔迈.拉苏尔( Dr. Zalmai Rassoul)分别代表中阿双方签署了中国政府给予原产于阿富汗95%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换文。 此待遇预计2013年开始实施,将有力促进中阿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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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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