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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宁工商企业和自然人现行纳税种类及税率

发表时间:2012-05-03    作者:驻贝宁经商参处  发表评论



  一、企业税

  在贝宁设立的企业,纳税税种有:工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工资税、租赁税,具体如下:

  1、工商企业所得税 从事矿产开采的企业,缴纳所得税率为35%;除矿产开采企业按所得缴纳35%税外,其它企业所得税按38%缴纳;从事研究、开采、生产、销售天然燃油的企业所得税,按55%缴纳。

  2、增值税 购销企业营业额在4000万西法郎以上、服务企业营业额在1500万西法郎以上,按18%缴纳。但外来出资公开招标的项目,免增值税。

  3、工资税 雇主支付的人员工资,按工资总额的8%缴纳。

  4、租赁税 专门从事租赁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按租赁收入总额的26%缴纳。

  5、特许税 在项目招标中,中标人需按中标总额的0.25%缴纳特许税,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地点不同,还需缴纳1%的附加税。

  二、自然人纳税税率

  自然人缴纳的主要税种如下:

  1、个人薪金、工资税按照阶梯式税率纳税,即按2万西法郎以下、50万西法郎以上阶梯式税率缴纳,纳税率在0%-40%之间;

  2、普通收入税、非贸易所得利润税,按35%缴纳;

  3、地产特别税,非出租的地产,按其价值的13%征收,出租的,按26%征收。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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