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依据欧盟新分类、标识和包装法规(即CLP法规),物质进行分类和标签通报的时限为2011年1月3日,物质的分类和标签的通报由欧盟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来履行。然而,有相关产品出口欧盟的企业作为欧盟境外的制造商也应对其有一定的了解。
若已错过了2011年1月3日的通报时限,应该如何做?
对于注册时限为2013年或2018年的物质,且其投放欧盟市场在2010年12月1日之后的,则需要在投放市场后一个月之内进行通报。若已经错过了通报时限,则立刻进行通报。否则将面临欧盟成员国监管机构的处罚,此通报的生成可参考ECHA"如何准备和提交通报”。
若很快就要将某物质投放欧盟市场,何时需要向ECHA进行通报?
依据新CLP法规,需要在将物质第一次投放欧盟市场的一个月内进行通报。如若在2011年1月5日投放了A物质到欧盟市场,则需要在2011年2月5日前完成通报。
而对于进口商而言,一个月的时限从产品到达海关开始算起。
是否可以使用数据库已有的分类?
可以,当使用在线提交工具时,就意味着可使用同种物质的分类通报,但是,需要对通报物质的正确分类和标识负责,并且需要及时进行更新。
何时需进行更新?如何更新?
通常情况下,以下两种情况需要更新:若新信息会导致物质的分类改变;联络方式有变。
更新可使用以下三种工具:IUCLID5,在线提交工具或批量XML工具。
若已在REACH注册卷宗中提交了分类和标识信息,如何更新通报?
若已在REACH注册卷宗中提交了分类和标识信息,则只能通过注册卷宗更新通报,可藉由REACH-IT完成。
若计划在2013年前完成注册,则会对物质的通报产生什么影响?
目前的通报将在注册时仍然有效,只是在注册时需要对该部分进行更新。
ECHA将如何使用已提交的通报信息?
ECHA将公开其中的非机密部分。
C&L目录中将有哪些信息?
依据REACH法规,C&L目录中将涵盖以下信息:经由REACH注册或CLP通报提交给ECHA的物质的分类和标识;在欧盟层面进行协调分类的物质清单。
该C&L目录将在2011年春季或夏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