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美国发布通报,美国能源部能效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公布拟修订消费品及商业和工业设备认证、合格和执行法规。美国能源部(DOE或“部”)提出修订、扩展已修订过的1975年能源政策与保护法(EPCA或“法案”)规定的某些消费品及商业和工业设备认证、合格和执行现行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确定符合现行标准使用的抽样方案、生产商向能源部(DOE)提交的合格声明和认证报告、生产商合格记录保存及进口商认证或不符合适用标准执行措施的有效性。最终,提案将允许能源部(DOE)对管辖产品和设备系统地执行适用能源和水节约标准,并提供关于在美国销售的产品使用能源和水特性参数的更精确、全面的信息。此外,通报宣布召开关于修订提案的听证会。
能源部(DOE)将于20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上午9点至下午4点在华盛顿召开一个听证会。能源部(DOE)在20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4点之前在听证会接收意见。此外,能源部(DOE)计划通过webinar网站召开听证会。要参加webinar听证会,必须在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之前通知能源部(DOE)。要在听证会上亲自发表声明的参加者,必须在20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4点之前向能源部(DOE)提交声明的签字文件和电子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