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 网站首页
WTO | 自由贸易协定 | 国别专栏 | 贸易实务 | 商务 | 进出口统计 | 配额
现在位置:频道首页 >> 信息正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30      发表评论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委会〔2018〕49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药品列入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适用15%的税率。其中对按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抗癌药品,按货物税率征税。

  二、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2、3的税率分别调整为25%、50%。

  三、上述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见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稿件来源:中国第一纺织网

短信订阅】【信息定制】【发表评论】【收藏此页】【纺织通】【联系行业分析师


  相关资讯  
  • 福建省八部门印发关于支持莆田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3-21
  • 湖南省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品牌培育办法 2023-12-29
  • 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2022-09-14
  • 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2023-12-28
  • 四部门关于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12-05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蒙古国洗净毛绒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3-07-13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根廷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3-10-25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匈牙利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3-10-30
  •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标题:
    内容:
    查看更多评论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
       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网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本网发表的作品,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图片新闻
    信息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热门关键字: 配额 产业 家纺
    分类查询
    政策: 法律  法规  公告
          规章  通知  预警
    政府: 国务院 国资委 发改委
          商务部 外交部 财政部
          外管局 海关 央行 税务
          质检 工商 协会 商会
    机构: WTO DOC CITA
          USDA JCCT
    区域: 美国  欧盟  印度
          日本  韩国  巴基斯坦
    贸易: 进口 出口 配额 争端
          结算 技巧 信用证
    投资: 案例  环境  策略 
          分析  走出去
    产业: 战略  升级  集群
          趋势  品牌
    财政: 融资 理财 消费
          出口退税
    金融: 外汇 期货 资本 保险
          银行 股市 债券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信息定制
    第一纺织专业网站群  
    CopyRight ©2005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