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46/2016/NTC/PFY/NR/2020号公告称,应中国生产商/出口商苏州如盛化纤有限公司(SuzhouRushengChemicalFiberCo.,Ltd)于2020年1月27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PolyesterFilamentYarn)启动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括聚酯变形纱(税号:5402.3300)、全拉伸丝(税号:5402.4700)、多股纱线(税号:5402.6200),不包括彩色聚酯长丝纱线。本案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调查期间,涉案企业应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缴纳11.35%的现金保证金。调查机关预计于立案公告发布6-12个月内作出复审终裁。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NationalTariffCommission
地址:StateLifeBuildingNo.5,BlueArea,Islamabad
电话:+9251-9202839
传真:+9251-9221205
2017年8月26日,巴基斯坦开始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原文:https://ntc.gov.pk/antidumping-investigation-not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