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加拿大就中国对进口浆粕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已经收到加方提出的磋商请求,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妥善处理。
2014年4月4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18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结果,决定自2014年4月6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等国的进口浆粕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