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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政府对小微企业仍很抠门

发表时间:2013-09-12      发表评论



  小微企业主虽美其名曰“企业主”,或“自己当老板”,实际上却是城镇中地位最卑微、生存最没有保障、经营最有风险、教育水平最低的中低收入群体之一。尤其是近些年,店面租金高涨,城镇里的许多个体户越来越沦为“为房东打工”的“臭虫”:看似很活跃,还会遭人恨,但就只有一点血,一拍即死。

  小微企业主与城镇其他弱势群体、广大农民,又是“中国梦”最终能否实现、社会稳定是否持续最关键的三大人群

  自8月以来,各地都在落实国务院要求,对月销售额2万以下的小微企业采取暂免征收5%增值税和3%营业税。据悉,此举惠及600万户小微企业。数周来,各省落实力度很大,从实际情况看,也有不少小微企业通过申报享受到了此项举措。除此之外,国家还在逐步推进诸如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措施,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应该说,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的决心是坚定的,措施是实在的。然而,由于这些年物价上涨、人力成本加大、房价高企,租金倍僧,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陡增。国家扶植的力度在相当程度上仍然没有跟上小微企业的需要。换言之,政策虽好,但不够解渴。理由有三:

  第一,此次减免征收的范畴偏小,未能惠及所有应该支持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2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多属于城镇的小作坊、小店面、小摊位、小餐馆,以家庭(2-3人)为基本雇佣单位。

  如果按10%利润率算,这些企业相当于日营业额660元以下,单位月可支配收入在2000元以下,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12000元。而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最高为40188元,青海最低为17566元。换句话说,这些免征税收虽惠及许多个体户,但大量收入低于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小微企业主并未享受到此项政策。

  第二,此次减免征收的税款整体偏少,政府对微小企业的扶植力度并不算大。即使按最开放的算法,全国受减免政策优惠的达到了600万家,每家小微企业都按月收入2万算,所减免的税收按5%算,各地政府为此项减免款项的总额为720亿元,仅占去年中国年税收总额10万亿元的0.72%,大体相当于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500亿的税额。若加上通胀因素、以及保守算法,对微小企业的“让利”远远小于对广大农民的力度。

  第三,此次减免征收属于“暂免”,存在着周期性的反复,且据笔者所知,各地申报程序不同,有的手续复杂,使一些小微企业知难却步。加之是“暂免”,各地的政策宣传力度不一,许多小微企业不知道这项政策,所优惠的范围更是小于预期。可见,对小微企业扶持的税收长效机制急需建立。

  当然,饭得一口口吃,药得一勺勺补,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涉及面广、事务琐碎,优惠政策很难在短期间全面铺开与落实。这是完全能理解的。但就目前的情况看,政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严重滞后于企业本身的需要。

  中国99%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创造了城镇就业机会的80%、国民生产总值的60%、发明专利的66%,尤其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小企业往往是率先试水、敢为人先,对35年来的国家崛起功不可没。

  小微企业更是紧贴城镇发展的最底层,对社会稳定、经济走势发挥着最基础的作用。他们对大政方针的反应最贴地气,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感知最敏感,然而,各地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政策优惠却往往被忽视。目前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大企业效益增速下滑、对外贸易局势恶化、结构政策调整乏力,城市小微企业的难处可想而知。

  更重要的是,小微企业主虽美其名曰“企业主”,或“自己当老板”,实际上却是城镇中地位最卑微、生存最没有保障、经营最有风险、教育水平最低的中低收入群体之一。尤其是近些年,店面租金高涨,城镇里的许多个体户越来越沦为“为房东打工”的“臭虫”:看似很活跃,还会遭人恨,但就只有一点血,一拍即死。这部分群体的命运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重点照顾。

  因此,当务之急是,在全面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研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采取永久性减免纳税、加大银行信誉额度、补贴房屋租金、加大社会保障等各项措施,全面向小微企业让利,真正解决小微企业的切实难处。

  小微企业需要生存,最终还是要大大依赖于个人的奋斗、经营方式的改善以及市场机遇的获取。但与此同时,小微企业主与城镇其他弱势群体、广大农民,又是“中国梦”最终能否实现、社会稳定是否持续最关键的三大人群,笔者相信,依目前10万亿的全国税收总额,以及诸多国企动辄上万亿的年收入,政府已有实力、也有义务真正在政策层面缓解小微企业的生存难题。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近著有《大国的幻象:行走世界的日记与思考》。) 

稿件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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