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G/TBT/N/TPKM/87/Add.1号通报。通报称,考虑到经济部商业司颁布的服装标签标准中规定的标签要求,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必须具备商品检验标志,由BSMI印制的罗马字母“C”标签或由BSMI授权申请人印制的带指定代码的罗马字母“M” 标签。
另外,把从2011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对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的检验日期延长至2011年3月1日。
该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后12月10日。
更多内容请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tbt/TPKM/10_4255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