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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发表时间:2012-01-04      发表评论



  加工贸易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战略选择,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途径。30年多来,加工贸易获得长足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当前,加工贸易发展面临着外部需求萎缩、经营成本上升、环境资源压力不断加大、国际竞争愈加激烈等多重压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出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方向

  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今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不断充实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11月,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六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方向、思路和举措具体化。这是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来,出台的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文件,将对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产生重要而深远的推动作用。

  二、以示范区、试点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带动全局

  广东是全国加工贸易的先行者和第一大省,外贸占全国的1/4,加工贸易占全国近40%,在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推进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加快广东乃至全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月,商务部与广东省共同签署了建设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协议。8月,商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下发建设珠江三角洲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

  同时,在去年底在苏州和东莞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的基础上,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海关总署于今年9月联合下发了推进苏州、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

  三、以示范企业为载体,务实推进

  根据地方和企业的意愿,今年,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在试点、示范地区选择部分重点行业,通过企业自愿申报、行业推荐、地方初审、专家审核,确定了58家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示范企业的研发投入、专利数量、品牌产品、国内料件采购率、职工工资等各项指标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企业在发展中把握机遇、主动谋划,探索出各具特点的转型升级之路,实现了产品加工从低端到高端,产业链从短到长,生产模式从简单代工向生产、设计、品牌一体化转变的转变。

  四、以承接地为重点,引导梯度转移

  在推动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商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积极推动加工贸易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开展了认定和培育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工作。2007年以来,共认定了44个重点承接地。今年12月,三部门联合下发了促进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指导原则和相关政策。

  通过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中西部地区实现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低到高的跨越式发展,解决了劳动力本地就业,促进了产业和人口集聚,对加快新兴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五、发挥市场作用,政策积极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效益提高。纺织、服装、鞋类、箱包等产品在出口量下降的同时,出口额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通过培育自主品牌、增加附加值等方式,企业提高价格、消化成本能力增强。

  二是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1-10月,民营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1010.9亿美元,增长46.3%,比全国水平高32.1个百分点,在全国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上升到9.4%。

  三是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从过去的简单加工向深加工发展。目前,广东省七成加工贸易企业有深加工结转业务,企业产品平均结转2-5次后再出口,带动国内配套产业产值超过5400亿元。

  四是生产模式由代加工为代设计、代加工一体化转变。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企业ODM和OBM混合生产出口比例达到40%。东莞市出口300强基本实现了“设计+生产”模式。

  五是市场结构从单一依赖国外向两个市场转变。1-9月,广东省外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内销9508.8亿美元,增长17.3%;贡献税收268亿元。

  六是人力资源持续升级。近4年来,珠三角外来工职业培训率由20%上升28.8%,长三角达到36%。

  七是中西部地区占比不断提高。1-10月,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627.6亿美元,增长70.4%,高出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增速56.2个百分点,在全国加工贸易中的比重由2006年的2.5%提高到5.9%,44个承接地在中西部加工贸易中的占比达到50%。

稿件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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