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 网站首页
WTO | 自由贸易协定 | 国别专栏 | 贸易实务 | 商务 | 进出口统计 | 配额
现在位置:频道首页 >> 信息正文
两部委关于2012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配额管理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1-12-09    作者:外贸司  发表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2012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国别配额)分别为28941吨和521吨(该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为做好相关商品进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别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以及有关材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商务部授权机构(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下同)提交国别配额申请(含加工贸易)。

  《羊毛、毛条国别配额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到商务部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申请表》中进口合同原产地栏仅限填注新西兰。

  二、2012年9月30日前羊毛、毛条国别配额分别按以下方式申领:

  羊毛。有实绩申请者(指持有2011年羊毛国别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累计申领的羊毛国别配额数量不超过2011年同一贸易方式国别配额项下进口数量。

  毛条。有实绩申请者(指持有2011年毛条全球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累计申领的毛条国别配额数量不超过2011年同一贸易方式下的全球关税配额进口数量的20%,同时每个申请者毛条可申领总量不超过50吨。

  当国别配额发放数量累计达到2012年羊毛、毛条国别配额总量后,商务部授权机构停止接受申请者申请。

  三、2012年9月30日后,如国别配额未申领完毕,上述有实绩申请者已完成第二条规定的进口数量,经商务部核准后可继续申请国别配额。经商务部核准的其他申请者(指持有2011年羊毛或毛条全球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但无国别配额,或新建成投产,且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国别配额。

  四、国别配额证明使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但配额证备注栏中须明确标注“新西兰羊毛、毛条国别配额”。配额证面显示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

  五、国别配额持有者进口时,应据实向海关申报进口羊毛的洗净/公定数量,并提交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经海关审核确认并符合《中新自贸协定》有关规定的,可适用《中新自贸协定》协定税率;若不符合《中新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则适用最惠国税率或普通税率。

  六、国别配额申请条件、程序,配额证有效期、延期、退回、核销及有关罚则等按照《201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1号)执行。

 

  附件:1.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12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商务部

短信订阅】【信息定制】【发表评论】【收藏此页】【纺织通】【联系行业分析师


  相关资讯  
  • 两部委关于发布2013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配额管理的公告 2013-01-14
  • 商务部关于发布《2013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2012-09-27
  • 商务部关于《201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2011-09-30
  • 两部委关于公布2011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配额管理的公告 2010-12-02
  • 商务部关于2011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2010-10-01
  •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标题:
    内容:
    查看更多评论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
       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网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本网发表的作品,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图片新闻
    信息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热门关键字: 配额 产业 家纺
    分类查询
    政策: 法律  法规  公告
          规章  通知  预警
    政府: 国务院 国资委 发改委
          商务部 外交部 财政部
          外管局 海关 央行 税务
          质检 工商 协会 商会
    机构: WTO DOC CITA
          USDA JCCT
    区域: 美国  欧盟  印度
          日本  韩国  巴基斯坦
    贸易: 进口 出口 配额 争端
          结算 技巧 信用证
    投资: 案例  环境  策略 
          分析  走出去
    产业: 战略  升级  集群
          趋势  品牌
    财政: 融资 理财 消费
          出口退税
    金融: 外汇 期货 资本 保险
          银行 股市 债券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信息定制
    第一纺织专业网站群  
    CopyRight ©2005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