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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承认坦商人订购并进口绝大多数“劣质中国产品”

发表时间:2011-01-26    作者:驻桑给巴尔经商参处  发表评论



  日前,坦桑尼亚《商业标准周报》头版载文《坦桑尼亚正视同中国的贸易协定》。文章提到:“坦桑尼亚政府同中国政府进行的贸易协定谈判进入收尾阶段,新协定将完全禁止从中国进口的劣质商品。从中国进口劣质商品泛滥街头,浪费消费者储蓄,侵吞国家宝贵的外汇储备。桑贸工部副部长表示,尼日利亚已经同中国签署类似协议,禁止劣质产品进入尼国土。文章回忆上世纪70年代,大量质优价廉的中国国有企业生产的商品进入坦桑尼亚,如凤凰牌自行车、钻石牌电扇、蝴蝶牌缝纫机甚至煤油炉等给坦桑尼亚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坦桑尼亚公平竞争署表示,50%的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质量低下。签订协议后,商品在中国出口港就要接受质量检验。”

  文章也提到:“是坦桑尼亚的商人携带样品前往中国,订购假冒伪劣商品,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来自中国的伪劣商品都经过坦桑尼亚商人之手。”

  坦媒体对中国商品一贯横加指责,此次承认坦商人自身在中坦贸易中的负面作用,在近年坦刊物文章中还是首次。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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