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裁定加沙河西岸以色列人产品不享受免税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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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3-01 作者:驻德国经商参处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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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欧洲之声(www.europeanvoice.com)网站报道,欧盟法院于2月25日裁定,来自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加沙河西岸,由以色列企业制造并出口到欧盟的企业,不符合欧盟和以色列之间贸易协定所规定之免税安排,因而此前德国对这些产品征收关税是合法的。由于欧盟和巴勒斯坦也签有自由贸易协定(FTA),欧洲法院还裁定,如果这些产品获得巴勒斯坦政府的原产地证明,则依照欧盟和巴勒斯坦之间的协定,可享受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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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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