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年度监督抽查工作的安排,组织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对卫生巾、学生服(夏装)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的范围与批次
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3个地区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3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68.9%。
(二)抽查的主要产品
一是抽查了15家卫生巾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66.7%;
二是抽查了30家学生服(夏装)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0%。
(三)抽查呈现出的特点
一是本次抽查的2种产品均是涉及人身健康的日用消费品,质量优劣直接影响老百姓的身体健康;
二是本次抽查的学生服(夏装)产品纤维成分含量问题较多,占不合格总批次的66.7%。
二、结果分析
(一)卫生巾产品质量有所下降
本次抽查了沈阳、鞍山等7个地区的15家卫生巾生产企业的15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0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66.7%,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降低了13.3个百分点。主要不合格项为渗透量和产品标识。
渗入量是衡量卫生巾吸液性能的重要指标。渗入量大表明卫生巾产品渗透快、吸收性好,反之亦然。产品标识是向消费者明示产品属性信息的重要依据,该项目不合格不能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准确信息易造成误导。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价低质劣的无纺布或打孔膜等原材料;二是企业生产技术不符合生产要求;三是企业对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理解不深,甚至个别企业对产品销售包装应该标注哪些内容都不清楚。
(二)学生服(夏装)产品实物质量显著提升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2个地区的30家学生服(夏装)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1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0%,较2008年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40%,提高了30个百分点。主要不合格项为纤维成分含量、pH值、耐洗色牢度、产品标识。
纤维含量是体现服装面料质地优劣的主要标志,是消费者购买服装最为关注的因素。服装未标注采用的成分和含量,或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都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购买行为产生误导。pH值超标易使人身体产生皮疹、瘙痒等症状,影响人体健康安全,对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少年儿童尤为不利。耐洗色牢度不合格的服装容易掉色,并有可能通过汗液浸到皮肤,对人体造成伤害。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对原材料把关不严,对购进的原材料不进行检验;二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省去产品成型后的清洗工序,致使成品服装表面残留较多的化学物质;三是少数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准中的标识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治劣。本次抽查的卫生巾、学生服(夏装)产品是老百姓的日常消费品,这些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人身健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同时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二)加强后处理工作,加大查处力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检工作由原检验机构承担,后处理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并及时将后处理情况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附件:2009年辽宁省卫生巾、学生服(夏装)产品监督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ar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